Page 46 - 國立嘉義高中百週年校慶紀念特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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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、然事實上,第二十屆台籍校友 間就讀該校者,照理亦應屬於本
確 曾 上 課 至 民 國 三 十 五 年 七 月 ( 校校友,則殆無異議。
計讀三年又四個月 ),始以戰後母
廿五、民國四十五年七月蒼校長辭職,
校初中部第一期畢業;然後經過
調周封岐撞任第九任 ( 戰後第五
入學考試,升學高中部,至民國
任 ) 校長。
三十八年七月以高中部第二期畢
業。
廿六、民國四十八年八月奉令附設中
級補習學校 ( 相當於初中部 ),惟
廿一、由此可見,本校自戰爭結束之
至民國五十六年八月止,共僅招
翌年,即續有第一屆初中部畢業
收九期即停招。
校友產生;但高中部則因自舊四
年制改為三三 ( 六學年 ) 學制, 廿七、民國五十卜年九月周校長奉調
遂遲至民國三十七年 ( 中間空隔 省立台中一中,教育廳改派廳主
民國三十六年 ) 七月始產生首屆 任督學張明文接任第十任 ( 戰後
畢業生。 第六任 ) 校長。
廿二、綜合上情並參照附列對照表,
廿八、民國五十七年八月起實施九年
校 將同時可以瞭解:光復後凡是同 國民義務教育,母校停收初中部
一校友,就讀初中部到高中部畢
及附設中級補習學校,而改專收
業時,其畢業期別,係僅相差一
高中部及附設高級補習學校學生
史 期而非三期。如第二十屆校友,
迄今。是以,民國五十六年秋
於民國三十五年七月以初中部第
入學之初中部第二十五期及中級
一期畢業,但亦於民國三十八年
補習學校第九期學生,均於民國
七月以高中部第二期畢業。以後
五十九年七月成為各該級最後期
各期,均以此類推。
畢業校友。
廿三、民國三十八年八月唐校長奉調
廿九、民國五十八年八月奉令更改校
台灣省政府教育廳,遺缺派芮寶
名為「台灣省立嘉義高級中學」。
公接第七任 ( 戰後第三任 ) 校長。
同年十二月又將補校改稱「台灣省
至民國四十三年三月芮校長辭職,
立嘉義高級中學附設高級補習學
改調蒼寶忠任接第八任 ( 戰後第
校」迄今,每學年仍招收四班學生。
四任 ) 校長。
三十、民國六十年八月復奉令「附設高
廿四、民國四十四年五月奉令成立新 級空中補習學校」,但至六十二年
港分部;七月招收高中部一班、 止,共僅招收三期即停招。
初中部三班。至民國五十年十一
月奉令改制獨立為「嘉義縣立新港 卅一、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一日張校長
中學」止,其隸屬母校管轄期間, 明文屆齡榮退,調省立大甲高級
共計雖六年又六個月,但在該期 中 學 校 長 劉 文 華 接 任 第 十 一 任 (
戰後第七任 ) 校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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